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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通过了,水环境治理行业将迎来哪些变化?
发布时间: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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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法典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正式迈入法典化时代。对长期深耕水环境生态治理领域的从业者而言,这不仅是一则重要立法消息,也意味着行业未来的治理逻辑、项目导向和制度边界将更加清晰。

 

分散立法法典化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新阶段

 

此次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共5编、1242条、16万余字,各编依次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法典将现行环境保护法等10部法律经编订纂修后全部纳入,同时吸收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以及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20余部法律制度的要旨要则,体现出我国生态环境立法从分散走向系统、从单项推进走向整体集成的重要变化。

 

从立法目的看,法典开篇即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围绕这一目标,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三编分别从治污、护绿、促转型三个维度协同发力,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系统、更协调、更权威的法治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这部法典既着眼国家治理全局,也回应群众身边的现实关切。针对餐饮油烟、秸秆焚烧、城乡绿化树种草种选择不当等问题,法典均作出更具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同时,围绕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光污染防治等新领域,专设分编予以规范,进一步拓展了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边界。

 

在保护与发展关系上,法典同样释放出鲜明信号。它并非单纯强调保护,也不是片面追求开发,而是坚持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并重。对生态系统强调严格保护,对土地、矿产、水、渔业等自然资源则进一步明确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要求。与此同时,将“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也成为这部法典的一大亮点。围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低碳化,法典对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作出制度安排,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水平保护相统一。

 

三水统筹写入法典,水环境治理思路正在发生变化

 

对水环境治理行业而言,法典中与水相关的制度设计尤为值得关注。

 

总则编明确规定,国家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指出,从我国实践看,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问题上,“九龙治水”的困境长期存在。法典将“三水统筹”作为一项基本制度予以明确,充分体现了对这一治水原则的重视。

 

这也意味着,未来的水环境治理项目,不能再停留于单一指标改善,而是要同步兼顾水质提升、水量保障和生态系统健康,推动治理思路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治理。对行业而言,这一变化并不只是表述上的调整,更会影响项目谋划、方案设计、实施路径乃至后续考核评价。

 

法典对系统治理原则的进一步强化,也为流域治理提供了更加清晰的制度支撑。围绕长期存在的条块分割、上下游协同不足等问题,法典从基本原则、政府职责、工作机制到具体制度层面作出系统安排。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张忠利表示,法典明确规定国家构建重要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为流域治理提供了更系统、更完备的制度保障。

 

放在具体实践中,这一制度导向的意义更加明显。以巢湖、十五里河等流域治理项目为例,未来相关工作将更加注重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协同统筹,推动形成更加完整的流域生态治理格局。从“工程治水”走向“生态活水”,已不再只是行业倡议,而正在成为更明确的制度要求。

 

法治边界更清晰,水生态保护与价值转化迎来新机遇

 

在生态保护编中,法典专设“江河湖泊”一节,明确国家加强江河湖泊生态系统的严格保护,巩固提升江河湖泊生态系统功能。法典同时规定,国家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江河和重要湖泊上游的水利水电、航运枢纽等工程,应当将生态用水调度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

 

这意味着,江河湖泊、水源地保护等领域的治理实践,将拥有更加清晰稳定的法治依据。对于陈行水库、董铺水库等水源地保护项目而言,法典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的制度基础,也使相关工作的边界更加明确、路径更加可循。

 

与此同时,法典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制度创新,也为水生态价值转化打开了新的空间。法典明确提出,国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形成多元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这一制度安排,为探索水生态资源向生态产品转化、生态效益向经济价值转化提供了更明确的政策预期。上海之鱼等项目的实践表明,优质生态环境本身就具有可持续转化潜力,既能提升城市品质,也能增进民生福祉。随着法典施行,类似探索有望在更稳定的制度框架下获得进一步发展。

 

法典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约束也更为严格。围绕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行为,法典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并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区分不同主体设置相应法律责任。这既是约束,也是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行业优胜劣汰的重要制度保障。更加统一、严格、透明的法治环境,将有利于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行业回归专业、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治理修复走向可持续发展,行业发展将迎来新的制度坐标

 

多位专家也对法典的出台给予高度评价。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指出,法典将水、土、气、生等生态要素管理统筹纳入一个整体框架之中,有助于避免碎片化管理,更加系统、协同地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谷树忠表示,法典在打通生态、环境、资源之间关系上实现了突破,将“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体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理念。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院长任海也指出,当前正处于从“治理修复”迈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转型期,特别是2026年至2035年前后,是承上启下的重要阶段。在这一时期出台生态环境法典,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815日起施行。对水环境治理行业来说,这不仅意味着更加清晰的法律边界和更完善的制度规则,也意味着行业发展将迎来新的规范提升和价值重塑。对每一位生态环境治理的实践者而言,从这一天起,守护江河湖泊,既是专业职责所在,也有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依托。

 

法典护航之下,山河有序、碧水长流。站在新的起点上,水环境生态治理行业也将以法典施行为契机,继续围绕美丽河湖建设,推动治理理念从治污为主向系统修复、综合提升转变,以更专业、更规范、更可持续的实践,守护一方清流。